
- 主办单位
-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 中国医学基金会
- 支持单位
- 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
- 协办单位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帝诚国际广告有限
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
时代春秋俱乐部
章 程
(2009年8月23日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时代春秋俱乐部(简称“俱乐部”)隶属于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医学基金会和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发起的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
第二条 俱乐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秘书处的指导。
第三条 俱乐部作为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的会员组织,对外与其他俱乐部及社团组织交流互动,促进友谊,树立当代中国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和健康形象。
第四条 俱乐部设在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秘书处所在地,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内。
第二章 服务
第五条 俱乐部围绕健康工程宗旨,以“健康、财富、公益、文化”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员服务活动,共同营造高品质的精英文化、联谊和商务沟通平台,追求和谐健康发展。
第六条 服务功能
(一)社会各界精英联谊的平台;
(二)学习文化知识,寻求共同进步的平台;
(三)互相帮助,解决问题的平台;
(四)交流信息,寻求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平台;
(五)促进身心健康,高品质休闲娱乐的平台。
第七条 服务内容
(一)开展文化讲座、健康沙龙、艺术鉴赏等会员活动。
(二)聘请专家学者为成员提供顾问服务。
(三)签订特约商户,为成员提供优惠或贵宾礼遇的服务。
(四)组织商务或文化交流考察。
(五)建立宣传渠道,编制会员通讯录、俱乐部会刊与网站。
第三章 理事
第八条 理事资格
(一)理事必须是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企业的核心管理成员。
(二)新理事入会必须以嘉宾会员身份参加过两次以上的俱乐部正式活动。
(三)新理事必须经三名以上理事推荐,常务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九条 会费标准:俱乐部理事年会费壹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俱乐部常务理事会邀请,或三名以上理事推荐;
(二)提交入会申请表;
(三)常务理事会资格审查并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缴纳会费,成为理事。
第十一条 理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俱乐部为理事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俱乐部开放活动时,可向秘书处申请嘉宾会员名额,秘书处根据容量确认同意后,理事可邀请嘉宾会员参加活动,嘉宾会员需符合特定条件;
(四)有权向俱乐部常务理事会提出寻求帮助的请求;
(五)对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有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
(六)有查询会员通讯等内部信息的权利;
(七)可将本企业与本俱乐部服务及会员需求相关产品、服务或优势资源推荐给俱乐部,并以签订优惠有偿合作协议的形式与俱乐部开展合作;
(八)享有本章程规定或理事会决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十二条 理事义务
(一)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为俱乐部的发展献计献策,积极为俱乐部建设贡献力量;
(二)遵守国家法律,维护俱乐部形象;
(三)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原则上必须参加理事大会;
(四)按规定全额缴纳俱乐部年会费,如逾期一个月未缴纳会费,暂停享受理事权益,一年内仍未缴纳,理事资格自动取消;
(五)履行俱乐部理事会决定应该承担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三条 会籍管理
(一)理事入会一年以上,按时缴纳会费,无违反俱乐部会员章程即其他规定,自动延续会籍;
(二)理事如严重违反俱乐部会员章程,或者五名以上理事联合提案,经会员理事会表决过半数通过,予以除名;
(三)理事违法犯罪的,视为即时自动退会;
(四)理事因为个人健康等原因,已实际不能继续参加会员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五)被除名和自动退会者,俱乐部不返还已付会费。
第十四条 嘉宾会员:
(一)嘉宾会员可以是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企业的高层管理成员,也可以是其他与俱乐部有联系的行政机关、社团组织、学术机构、媒体和文化艺术界等领域的精英分子;
(二)经俱乐部常务理事会邀请或理事推荐,本人自愿,秘书处造册备案即可成为俱乐部嘉宾会员;
(三)嘉宾会员可应邀列席俱乐部活动,或通过理事享有部分俱乐部对嘉宾会员提供的权益;
(四)嘉宾会员不需要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权责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俱乐部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时代春秋俱乐部章程》;
(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四)决定俱乐部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六条 俱乐部理事会每年度召开一次,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召集,由轮值理事长主持。轮值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轮值副理事长主持。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达到全体理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九条 俱乐部设立常务理事会作为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俱乐部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一)俱乐部常务理事会成员不超过九人;
(二)俱乐部筹委会成员自动成为首批常务理事;
(三)常务理事会三年一届,届满由理事会重新选举产生。
(四)俱乐部设轮值理事长、轮值副理事长各一名,任期半年。
1、首任轮值理事长由常务理事会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2、新产生的轮值理事长,从未当选过轮值理事长或轮值副理事长的常务理事中,抽签产生一名轮值副理事长;
3、轮值理事长任期满后自动卸任,由轮值副理事长升任轮值理事长,升任的轮值理事长,再从仍未当选过轮值理事长或轮值副理事长的常务理事中,抽签产生新的轮值副理事长。
(五)俱乐部设常务副理事长一名,与常务理事会同时换届选举时,由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秘书处提名,俱乐部理事会过半数投票通过。
第二十条 俱乐部常务理事会可邀请有良好声誉和突出成就的企业家,担任荣誉理事长或荣誉理事;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指导俱乐部文化活动,参与俱乐部建设。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 召集理事会;
(二) 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 审核理事入会资格;
(四) 决定年度发展规划等重要工作事项;
(五)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在临近轮值理事长上任前两个月内召开。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的有关议案审批和表决可采用传递签署等形式。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所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声誉良好;
(二) 本人是所在单位的核心领导成员,道德高尚;
(三) 支持俱乐部工作,热心为俱乐部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俱乐部理事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轮值理事长的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 策划主持在任期内开展的俱乐部活动;
(三) 检查俱乐部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 俱乐部理事会认为其应当履行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轮值副理事长协助轮值理事长工作,轮值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轮值副理事长代行职权。
第二十八条 常务副理事长的职权:
(一) 做好俱乐部与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及其各发起单位的协调沟通;
(二) 保障轮值理事长及轮值副理事长更替的顺利完成;
(三) 指导秘书处工作,保障俱乐部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四) 俱乐部理事会认为其应当履行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秘书处工作由中国企业家健康工程组织联络部承担,其成员不能是俱乐部理事,职能如下:
(一) 在轮值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常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聘任工作人员;
(三) 控制执行年度资金预算;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来源、使用和监管
第三十条 经费来源:
(一) 理事年度会费;
(二) 理事自愿提供的实物及资金赞助;
(三) 俱乐部筹集的其他资金;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俱乐部不以盈利为目的,账目对理事开放。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理事缴纳的年费用于以下项目支出:
(一) 组织开展俱乐部活动;
(二) 日常人力资源开支及办公费用;
(三) 理事会会议组织费用;
(四) 宣传及资料编制费用;
(五) 其他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工作支出。
第三十三条 俱乐部经费纳入中国医学基金会企业家健康工程专项基金管理,由常务理事会监督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首届常务理事会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生效。
第三十五条 修改章程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俱乐部常务理事会。
2009年7月

























